作者 :
最後更新日期 :
2020-01-31
資訊群組 :
【流水號】 1090089
【標題】 【重要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因應武漢肺炎疫情,各機關人事主管應注意事項及相關因應指引,請將「大家一起來防疫(同仁版)」確實轉知各同仁。
【公告字號】
【公告依據】
【分類】 一般
【內容】 因應武漢肺炎疫情,各機關人事主管應注意事項重點提醒:
一、同仁出勤管理規定(依疫情指揮中心病例定義及追蹤機制區分)
1.確診病例,應實施強制隔離,隔離期間核給公假。
2.醫療機構針對符合通報定義(14天內有湖北旅遊史+發燒或呼吸道感染;14天內有中國旅遊史+肺炎)之疑似病例進行通報後,在檢驗結果確認前於醫院隔離期間,由地方政府衛生局開立隔離通知書,該期間核給公假。
3.與確定病例接觸,應實施14日居家隔離,核給公假。
4.無症狀但有「湖北省」旅遊史,應實施14日健康關懷(居家檢疫),核給公假(疫情指揮中心1/25宣布避免前往湖北仍前往者,屬可歸責當事人情形,不核給公假。)
5.中港澳入境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者,應實施14日健康追蹤,或屬通報個案但已檢驗陰性且符合解除隔離條件,應實施14日自主健康管理,期間避免出門,出門戴一般外科口罩,早晚量體溫,以病假辦理,且不列入年度病假日數計算。
6. 學校停課後,如須照顧子女者,以家庭照顧假辦理。
二、對抗疫情假訊息
1. 疫情或防治措施等相關資訊,都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統一對外公布。LINE@ 疾管家 (https://page.line.me/vqv2007o) 是好幫手
2. 發布、散播、轉傳未經證實或來源不明之疫情資訊,會觸法,受重罰或刑罰。
★3.告知所有機關學校同仁,如發布、散播、轉傳疫情假訊息情形者,會立即行政懲處,情節嚴重者,以一次記兩大過免職,並對外說明懲處情形。(重要!!)
三、檢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各機關人事主管應注意事項、因應指引及學校開學前後之防護建議及健康管理措施相關資料及「大家一起來防疫(同仁版)」1份,請查照轉知,並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