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8年11月19日以臺教學(五)字第1080139018B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09年1月1日生效,如說明,請查照。

作者 : 總務主任 最後更新日期 : 2019-11-27 資訊群組 : 總務處
有關「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8年11月19日以臺教學(五)字第1080139018B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09年1月1日生效,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11月19日臺教學(五)字第1080139018C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電子檔已置於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網站相關法規項下(網址:https://csrc.edu.tw/LawRelation),請上網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