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08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分發順位相關事項如說明,請查照。

作者 : 最後更新日期 : 2019-01-18 資訊群組 :
說明:

一、依據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108年01月11日技專招聯試字第1088310014號函辦理。

二、依據本委員會107年12月5日召開108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第2次會議決議辦理。

三、前揭會議已決議修正「108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分發順位比序原則」為先依超額比序總積分高低排定,如遇總積分相同時,再依免試生之1.均衡學習積分、2.技藝優良積分、3.志願序積分、4.弱勢身分積分、5.多元學習表現積分、6.會考加寫作測驗積分、7.服務學習積分、8.競賽積分、9.國文(三等級四標示)、10.數學(三等級四標示)、11.英語(三等級四標示)、12.自然(三等級四標示)、13.社會(三等級四標示)、14.寫作測驗(6級分)等,進行比序決定分發順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