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3條修正條文
作者 :
最後更新日期 :
2017-01-10
資訊群組 :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3條,業經行政院於105年12月30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050063564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如附件)。
106年度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公文.pdf
106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令.pdf
106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修正條文.pdf
106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修正條文對照表.pdf
106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修正總說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