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新竹縣政府及所屬同仁應確實遵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嚴禁接受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財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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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
2015-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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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新竹縣政府104.8.4府政二字第1040113869號函辦理,有關重申本府及所屬同仁應確實遵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嚴禁接受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財物,詳如附加檔案。
104嚴禁接受與職務有利害關係之餽贈1040805.pdf
104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104080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