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師通過103學年度英檢報名費,請老師留意。

作者 : 最後更新日期 : 2014-06-11 資訊群組 :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5月26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1030054873號函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11月22日臺教國署國
字第1020108087B號令修正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
助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學設備及活動實施要點」及102年11
月1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20110617號函「教育部國民及學
前教育補助103年度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升國民中小
學英語教學成效計畫之提報內容及經費補助說明」辦理。
三、為增進教師專業,並配合教育部推動國民中小學教師加註
英語專長政策,請貴校鼓勵所屬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師踴躍
申請103年度英檢報名費之補助,補助原則如下:
(一)現職編制內之合格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師於103年1月1日
至103年12月31日期間通過英語檢測筆試或口試,並達成
CEF架構之B2級者,得補助報名費(不含資料處理等手
續費)。
(二)CEF架構之對照表係由檢測單位自行公布,請提醒受補
助教師申請時,需將報考測驗之對照表一併附上。
(三)每位教師至多申請一種英語檢測報名費補助。
(四)請各校將經費動支申請單併同附件檔案之統計調查表(1
03年1月至6月或同年7至12月)填妥後(紙本核章),並將
報名費用之收據、成績通知單及CEF對照表黏貼於經費
動支申請後面,一式三份(正本一份/二份影印),擲送本
縣教網中心-陳素淩老師,統計調查表的電子檔亦請回
傳陳老師(suelin2007@gmail.com)。
四、申請期限:
(一)上半年:本(103)年6月30日截止收件。
(二)下半年:本(103)年12月31日截止收件。
五、若有疑問請洽: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 陳素淩老
師 Tel:(03)5962103-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