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差旅費與加班費不得重複申領」乙節,請 貴機關主管及人事人員加強宣導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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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
201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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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新竹縣政府政二字第1020162159號函辦理,有關「差旅費與加班費不得重複申領」乙節,請 貴機關主管及人事人員加強宣導案,詳如附加檔案。
差旅費與加班費不得重複申領1021118.pdf